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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江苏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5-11-03 19:3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或生源;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gov.cn)、启东市人社局网(http://rsj.qidong.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11月13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11月1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11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启东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00~14︰00。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