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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江苏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5-11-03 19:3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2月9日09:00至12月11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启东市人社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3312424。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2015sydwap/ksdg/201504/t20150403_185500.htm)。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启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告。

体检由启东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代码为23的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