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2012年9月公开招聘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2-09-07 10:35:05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嘉应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依法办事,善于团结同志,胸襟开阔,为人正派,清正廉洁。
(二)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9月6日止)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工程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五)具有较高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行业相关单位(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上监理单位和一级及以上房建总承包施工单位)、知名教学单位或其他建筑行业相关事业单位10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六)熟悉国家和本地区建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经验,具有指导和协调解决建筑工程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辨别和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能力。
(七)身体健康。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人事科(何侨生大楼307),联系电话0753-2186867,联系人:曾老师或陈老师。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嘉应学院人事科统一审核。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嘉应学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进行面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嘉应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然后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嘉应学院校园网(http://www.jyu.edu.cn/)上公布。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取最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嘉应学院校园网(http://www.jyu.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嘉应学院监察处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86671。 
 
     
        嘉 应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