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9月招聘聘任制财政科研人员的公告
2012-09-07 10:39:17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充实财政科研力量,发展财政科研事业,湖南省财政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财政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名财政科研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在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以上理论性文章)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公历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研究方向为财经类;
5、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9月19日。
2、报名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710房。
3、联系方式:(1)联系人:张宪珍0731-85165222、13517480160;(2)电子邮箱:2283241322@qq.com
4、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本人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等相关资料。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发放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9月24日、25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前往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财政经济相关知识和财经写作,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闭卷。
(2)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上午,地点通过准考证告知。
(3)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者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笔试得分相同且为面试入围的最低分时,分数相同者均纳入面试入围范围。
3、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上述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聘用
1、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聘用
(1)由省财政厅党组依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财政厅等相关网站公示7天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2)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岗位待遇
1、岗位:湖南省财政厅科研所科研人员。
2、待遇:4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1-85165127,0731-85165112。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http://www.hnczt.gov.cn/cztnews/TongZhiGongGao/17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