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2010-12-20 16:20:43 作者:admin 来源: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首先 编制分为地方编制和军队编制。
先说地方编制。地方编制分为三种: 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

一、行政编制就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编制,包括公务员编制和工勤编制(机关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行 政编制的人员是由国家全额负担工资和相关待遇的。福利和保障都比较好,退休后享受退休金,退休金和在职人员的差别大约是10-20%。

二、 事业编制,又分为以下几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一般是 行政执法单位使用的,广义上说也是公务员,其管理和待遇和公务员完全一样,两者可以互相转换。我们所说的公务员考试值得就是报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虽然也是国家负担其工资待遇。但是其工资待遇的计算方法和公务员不同,是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计 算的。这部分人员也不能调任为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后,一般是进入社会保障领取养老保险,工资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差额事业编制,则是国家负担一部分工资,另一部分由单位自己解决。一般来说这类单位有一 定的创收能力,同时又承担一定的公益性任务,医院一般是这一类。
自收自支得事业编制,一般是报社、广播电视之类的事业单 位,实际上已经是企业化管理。
那么医院的正式编制 人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是什么什么概念呢?
首先,所谓正式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清楚。我 们一般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指的是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以前的老职工,这部分人员的人事关系都由单位管理。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以后,为了推行人员聘用制,要求医院将 新录用占编制人员的人事档案都要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实际上是为了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老职工和新录用人员要和单位签协议。所以这两种人员实际都是占单位 编制的正式职工。他们的人数总和不得高于医院的核定总编制。这两部分人员都是正式的国家干部,国家或多或少会负担部分工资。医院如果经营不善倒闭了,这些 人员是可以要求国家安排工作、负担生活的。
随后,由于医院的扩张,编制没有相应增加,就出现了所谓聘用制人员。这类人员实际上是在医院编制总数以 外的人员,类似于很多在企业工作的人员的状态。他们和前面说的新录用占编人员一样,也实行人事代理,即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和医院签订协议,但是不占有医 院正式编制,也就不是医院的正式职工,国家不负担其工资,医院出现经营困难或者倒闭后,这部分人员无权要求国家安置,而是靠失业保险救济。
合同制和聘用制人员差别不大,一般是在后勤辅助岗位。

三、企业编制 指的是在公有制企业工作正式工作人员的编制。实际上随着国企的改制,这类编制的管理已经很松了。其含金量也大大下降,一般来说只在企业内部有效。
一 旦离开企业,依然是一个社会人。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医院一般是企业编制。

军队编制
军队编制分为军人编制、军队职 工编制、聘用制人员/非现役文职编制。
对于战友们来说军人编制就是军官和文职干部。军官一般是指挥、管理和基层技术岗位。文职干部一般是后勤辅助 和技术岗位。军官和文职从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文职干部不受军衔而是实行文职级别,其与军衔一一对应。
有人说在军队文职干部不如军官有地位。 实际上没有把事情说清楚,因为文职干部一般是技术干部,而不像军官一般是管理岗位,因此说话没有军官好使。但是在军队医院,一个技术骨干还是能吃得开的。
军 队职工则是指的没有军籍,但是在军队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军队,由军队全面负责其待遇,一般是在干休所、修理所、招待所等单位,部队医院很少配有 这部分人员。地方一把不干预。但是随着非现役文职的出现,军队职工会越来越少。今后这部分单位也会逐渐实行非现役文职制度。
聘用制人员/非现役文 职编制则是军队员额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在地方人才中心,管理和待遇上参照地方事业干部。军费开支中原来是没有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的,随着非现役文职制 度的实行,原来配备军队职工的单位新录用的非现役文职人员经费开支也会纳入军费中。但是军队医院的非现役文职人员依然由医院负担。
大致情况就是这 样。欢迎大家讨论